后司街
标题:
哪些人可以献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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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新兵蛋
时间:
2008-1-23 14:23
标题:
哪些人可以献血?
[attach]41655[/attach]1998年9月,卫生部第2号令《血站管理办法(暂行)》中,对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如下:
1. 年龄:18-55周岁
2. 体重:男≥50千克,女≥45千克。
3. 血压:12-20/8-12kPa,脉压差:≥4kPa或90mmHg-140mmHg/60mmHg-90mmHg,脉压差:≥30mmHg.
4. 脉搏:60-100次/分,高度耐力的运动员≥50次/分。
5. 体温正常。
6. 皮肤无黄染,无创面感染,无大面积皮肤病,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。
7. 五官无严重疾病,巩腊无黄染,甲状腺不肿大。
8. 四肢无严重残疾,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。
9. 胸部:心肺正常(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)。
10.腹部:腹平软、无肿块、无压痛、肝脾不肿大。
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公民可以献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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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新兵蛋 于 2008-1-23 14:25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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