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司街

标题: 你和別人做一次愛。我要流多少血。(ZT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7 00:36
标题: 你和別人做一次愛。我要流多少血。(ZT)
我推开「L」的房门,看到他正和一个女孩在床上。

我稍稍一楞。马上说:「我在客厅等你」于是我为他们这对狗男女碰好了门,坐在客厅的一角,打开电视。

女孩的包放在那,我随手打开,翻出一把修眉的刀片。很精致,很锋利。在我家从来见不到锋利的东西,因为我对它们有情结。而今天它就在我手上。我怎么会不去和它亲近,我那么爱它。爱它给我的感觉。

手腕上总有突突跳的一处,像里面藏了个古怪的小动物,它想跳出来,于是,我用我热爱的锋利的刀片帮助了它,也帮助了自己。原来血流的速度可以这么快。

  

我从容的点了支烟,继续看电视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「我爱你,可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,我不能每天活在负罪感中」。(Cao他妈,扯什么蛋啊。男人真他妈自私,真他妈虚伪,真他妈懦弱。来世我要是男人,我爱谁就一定和谁在一起,无论怎样都不分开。除非,除非有一天不爱了)。


我的头越来越晕,电视里的狗男女唠唠叨叨说个没完,屋里的狗男女哼哼哈哈黑没结束。L在这方面的能力我是非常佩服的,控制力相当的出色。好像伟哥找了一个从未进过球的足球运动员做广告说的一样「谁能90分钟不射?我能。」我相信,L也能。

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,那女的出来了,看到地板上的血尖叫了一声。L连内裤都来不及穿跑出来摇晃我,他说「你这个傻女人,你至于这样吗?」我咧开嘴,想笑。

背叛是肮脏,无耻的,可背叛又是正常的,因为人的天性里就有背叛的成分。很早以前就有一个关于人类的传说,传说人类最早是双性人,两个脑袋,四个胳膊,四条腿,因为背叛了上帝,所以上帝一怒之下把所有的人类都劈成了两半,从此才有了男人和女人。这以后,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,找到之后又要背叛他,伤害他。其实伤害的是自己,因为很早很早以前你们是一个人,是一体的。人类就是这样,不停的背叛自己的爱人,不停的背叛自己。这是一个诅咒,一切都源于人类对上帝的背叛。

L坐在我的病床前在不停的说着,或许是在解释什么,我听不清楚,我的思绪不在他身上,我一直在使劲想有关人性这个问题。

我出院的时候手腕上还缠着纱布,雪白雪白的,被阳光照上去,变的刺眼。我直接回了自己的住处收拾东西,我想我该离开了,我要去一个我原本应该在的地方。L来找我说:「宝贝,你别走,你知道我爱你,我和那个女的只是玩玩d」。我看着他的眼睛,里面有一丝焦急,我想,那可能是真的。我用轻松的口气学周星星《回魂夜》里的台词:「你那么喜欢玩你自己玩吧,压力太大,我不玩啦!」

我给L的卡片上写着:当你电话响起时你会把手伸进口袋,拿到电话的那一刻你会看到我最后给你留下的话。

首先,我告诉你:我自杀不是想让你内疚让你后悔让你反省。我只是想知道你和别的女人做一次爱的时间我能流多少血。

现在我知道了,是『1000CC』。我爱你。所以我不会再和你待在一块,因为我无法忍受你对我也是对你自己的背叛,我觉得肮脏恶心。占有欲是人的共性,我也是一样的。你不会再找到我,我会在中途下车,然后去一个我应该去的地方。你不会知道那是哪。手机上有三个未接电话是吗?那是我最后一次对你说“我爱你”。

我可以像个新生儿一样,一切重新开始。唯一不同的是,新生儿会大声啼哭。

而我,眼睛干涩的要命。
作者: 安琪儿    时间: 2007-7-7 00:57

作者: 人淡如菊    时间: 2007-7-7 08:54
不停的背叛自己的爱人,不停的背叛自己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20
背叛的是社会主流意志,而非个体自由意志
讨厌割静脉,反对割动脉
作者: 默默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25
我想我一辈子都做不到可以为了一个人这样!
我想我决不会这么爱一个人;
我爱自己胜过与爱别人!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33
爱已者必伤人  互爱是正道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40
人类就是这样,不停的背叛自己的爱人,不停的背叛自己。这是一个诅咒,一切都源于人类对上帝的背叛。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48
每天读点圣经  再来谈上帝   愿主与你同在  阿门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51
大师。。。
莫非不想做大师想去做牧师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54
偶做你粉丝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57

大师这种玩笑可不好开的哦
小女子才疏学浅,
每天只是打打P
吹吹牛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7 09:59
那就做牧师   牧你吹的牛
作者: 六柳    时间: 2007-7-7 13:01
被标题吸引过来的。。。
作者: 紫色心情    时间: 2007-7-7 17:36
唉.为什么要这么对怎么捏...
作者: 紫色心情    时间: 2007-7-7 17:36
忘了他,好好生活
作者: 4t℃鬼谷子    时间: 2007-7-7 20:45
背叛与被背叛,谁能说的清楚

只是希望猫偷了腥之后把嘴巴擦干净
作者: 国清和尚    时间: 2007-7-8 00:36
楼主请乐观面对人生吧,不要再做傻事了.人生有时候要走过好多坎坷才能修成正果!相信世间有真爱,互爱,只是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而已!
作者: 安琪儿    时间: 2007-7-8 01:37
原帖由 国清和尚 于 2007-7-8 00:36 发表
楼主请乐观面对人生吧,不要再做傻事了.人生有时候要走过好多坎坷才能修成正果!相信世间有真爱,互爱,只是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而已!


这是转帖,请仔细看哦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8 06:26
原帖由 yangle1987 于 2007-7-7 16:27 发表
这么俗气的女人我也不会要!
骂那么难听的话!
该换!

不懂??
骂?还有这么难听的话?
这女人有错吗?
作者: hong    时间: 2007-7-8 08:33

作者: 小眼睛大妖怪    时间: 2007-7-8 11:50
原帖由 默默 于 2007-7-7 09:25 发表
我想我一辈子都做不到可以为了一个人这样!
我想我决不会这么爱一个人;
我爱自己胜过与爱别人!

曾经,我也这样认为,不可能去这样爱一个人,但当爱神之箭正中我心时,我一头载进去了,可为什么偏偏有缘无份。有点恨自己,有点恨老天爷。就是恨不起他来!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8 12:31
原帖由 yangle1987 于 2007-7-8 08:27 发表
是没错 可是我想说 如果爱就该和他过下去.  看着走的时候也轻松 . 就算她心里在苦, 她也不会挽回.我不喜欢这样的女人.
然后把她留给下个男人?  我不喜欢心里装事的女人. 我也承认潇洒是好事.  但如果想骂就骂出 ...

她这不叫随便放弃。。是因为她爱这个男人胜过爱自己,不然她也不会流那1000CC的。。
哀莫过心死,这1000CC已经让她对这个男人彻底的死了心。
有的事情是可以潇洒的,可以让自己活得洒脱一些,可有的事情是原则性问题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8 12:39
原帖由 hmily 于 2007-7-8 12:31 发表

哀莫过心死,这1000CC已经让她对这个男人彻底的死了心。

如果彻底死心,不会流泪更不会流血.但可能动脉喷血...割割静脉,作!!!BS一下下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8 12:49
割脉对自己太残忍了。。
看着血一点一滴的流出身体。。我会怕的。。怕身上的血就这么流光。。
两年前还在学校里的时候,一天晚上(大概是时间靠近凌晨)
偶同寝室的室友全身湿淋淋的从外面回来,看看窗外也没有下雨的呀,
眼睛也哭红了,满脸的泪水,样子极其狼狈。。开始问她什么都不说。。
直到后来半天才说了句“为什么连死的勇气都没有。。”
原来是跟男朋友吵架。。。
不知道说什么好。。
爱一个人需要勇气,死呢?
似乎需要更大的勇气
作者: 不惑大师    时间: 2007-7-8 12:57
动脉...你还来得及看???...非诚勿试...不不...千万勿试
作者: hmily    时间: 2007-7-8 13:00
偶没有这么勇气的啦。。。
作者: ManKeungChan    时间: 2007-7-8 16:28
女人也坏坏的
此文把男人描述的跟牲畜一样
看了这东西 感觉压力挺大滴 你们玩吧  哈哈
作者: 小哥    时间: 2007-7-8 22:54
有点同意楼上的话
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
要是真爱一个人,也许不会仅仅在乎这个
当然说起来简单
做起来很难
作者: 苏姜    时间: 2007-8-7 13:42
太极端的人不好,感情不能够勉强,你不能够忍受就抽身而退,伤害自己最不值得。
作者: 雁儿    时间: 2007-8-7 19:15
往往想全身而退,而能做到全身而退的人是极少的

爱情这东西,永远是当局者迷的
作者: abracadabra    时间: 2007-8-8 00:41
带点冷酷地说一句:没有水的帮助,单纯拿刀片割脉是不会有什么预期想达到的结果的,因为血会凝固……
作者: 雁儿    时间: 2007-8-8 08:29
楼上的才子貌似很有经验的说
作者: abracadabra    时间: 2007-8-8 11:33
楼上的更有经验……
作者: 安琪儿    时间: 2007-8-8 14:00
都噶有经验啊?
我在电视里看到的都是躺在浴缸里割脉的
原来是因为这个啊?????????
作者: 純屬虛構    时间: 2007-8-8 14:55
这这  怎么算出来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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